政  策

政府信息
公开指南

政府信息
公开制度

法定主动
公开内容

政府信息公开
工作年度报告

年度工作
报表

依申请
公开

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:

  现将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。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明确时间节点,细化具体措施,做到责任到人。各责任单位要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,3月31日、6月30日、9月3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本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,12月2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。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,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。

  一、创新引领群链提质,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

  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,抓实抓细工业矩阵,坚定不移优结构、促升级,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。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600亿元,工业投资增长15%以上,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%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一)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突围。

  1.高位嫁接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,加强数智技术、绿色技术应用,统筹推进企业上云、工业互联网+5G应用、标识解析推广,实施“六化”技改项目200个以上,确保技改投资增长20%以上,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超过30%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.抓好50个5G规模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,新增智能工厂(智能车间)6家,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企业智能应用场景覆盖率达到60%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)

  3.狠抓钢铁资源整合升级,推动亚新钢铁、凤宝特钢等提升改造项目开工,加快实施沙钢永兴绿色智能工厂、神龙腾达二期等项目,做强优特钢、高端管产业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.延伸拉长精细化工链条,推动安化集团原料路线升级改造,持续提升非焦产品比重和附加值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.加快食品制造强链补链,发展冷链食品、绿色食品、新型休闲食品、酒饮品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6.抓好新型水泥熟料、装配式建筑材料、玻璃精深加工等项目,发展绿色高端新型建材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7.引导纺织服装企业增品种、提品质、创品牌,打造中国针织服装名城、中国童装名镇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8.更大力度培育引进研发设计、工程软件、生产性物流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,更好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商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)推动新兴产业升链倍增。

  9.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清单,完善支持政策,聚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0.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和新材料产业,加快建设林州光远5G电子材料产业园、安阳县新型电子显示材料研发生产基地,推动兴阳高新标、铭镓新型半导体人工晶体等项目投产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1.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,推动轨道交通、先进农机、节能环保、金属冶炼装备成套化发展。(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.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,扩大商用车、专用车生产规模,拓展无人配送车应用场景,开展汽车线束、镁铝轮毂、高端轴承、制动装置等细分领域专项攻坚,提升整车制造本地配套水平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.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,加快建设豫能抽水蓄能电站、内黄大唐风储一体化等项目,推动中复连众风电叶片三期、金风科技风机总装车间竣工达效,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40万千瓦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4.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,狠抓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,加快建设甾体激素原料药生产基地等项目,打造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5.支持高端康复辅具研发生产,促进康复设备智能化数字化。(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)推动未来产业升帆启航。

  16.前瞻布局低空经济、氢能储能、大数据融合创新等产业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、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7.加快建设无人机产业园、通航产业园,创建国家级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8.高水平建设蓝天实验室,支持无人机整机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,加强空域管理体系建设和应用开发,探索低空经济新模式新场景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9.抓好未势能源氢能全产业链项目,推动锋源氢能氢燃料电池量产达效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0.大力发展数字经济,培育引进数据企业和数字人才,管好用好“安阳数据”,加速数字应用赋能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1.开工建设安阳地理信息产业园,引进北斗定位遥感高分辨数字分中心。(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2.支持高新区建设全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四)推动创新主体升规上市。

  23.强化科技投入,集聚创新资源,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。(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4.深化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,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0家,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00家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700家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5.深化“百舸竞帆”行动,抓好“个转企、小升规、规改股、股上市”,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20家以上,培育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2家、单项冠军企业2家,完成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10家,推动岷山环能上市、宏源精工挂牌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6.持续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,开工建设中国农科院安阳创新基地,新组建一批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院、中试基地。(市科技局、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7.支持高校院所优质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高层次人才与重点产业链精准对接,推行“揭榜挂帅”“PI制”,实施科技重大专项15个、研发推广专项60个。(市科技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8.组织科创“双中心”需求对接不低于160场。(市科技局负责)

  29.支持院士、科研机构、创新团队带项目带成果来安转化。(市科技局负责)

  30.深入推进“洹泉涌流”“一岗一房”“政企双聘、政聘企用”,新增人才公寓5000套,引进各类人才1万人以上。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31.全方位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,让更多青年信任安阳、扎根安阳、创业安阳。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二、精准有效扩大需求,促进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

  深化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,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,不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五)聚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。

  32.实施“5511”扩投资行动,推动5大领域500个项目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,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。(市发展改革委负责)

  33.坚持挂图作战,确保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时开工、如期竣工。(市发展改革委负责)

  34.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,推动产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。(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)

  35.盘活闲置土地2000亩,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.5万亩以上。(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)

  36.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,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。(市发展改革委负责)

  37.用好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机制,加强“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一台账”管理,确保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。(市发展改革委负责)

  (六)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转型。

  38.开展放心消费行动,优化消费券发放模式,培育住餐、文娱、体育、会展等新的消费增长点。(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文广体旅局、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39.发展数字消费、绿色消费、健康消费,促进直播电商、社交电商等多元化发展。(市商务局、市文广体旅局、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0.开展汽车、家电、家居等消费品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。(市商务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1.建设品牌消费集聚区,加快城市重点商圈提质升级。(市商务局负责)

  42.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3.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,打造一批新零售服务、新餐饮服务、新文娱服务、新社会服务供给标杆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文广体旅局、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4.鼓励老字号企业拓展市场。(市商务局负责)

  45.加快商贸、教育、医疗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,促进消费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场景推广普及。(市商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七)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。

  46.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,完善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机制,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7.扩大“交房即交证”覆盖面。用好“土地豫选云平台”,高标准落实净地出让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8.统筹推进198个老旧小区改造,建成棚户区安置房4034套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49.加大力度化解问题楼盘,切实解决办证遗留难题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三、深化文旅文创融合,打造中华文化新地标、中原文旅新名片

  坚持“更聚焦、更市场、更具体”发展思路,深入实施旅游要素提升行动,持续完善文旅发展体系,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。全年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增幅均达到10%以上。(市文广体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八)构筑文旅标识。

  50.构建殷商文化核心圈,全景式展现“商文明”“字文化”,扩大殷墟甲骨文全球影响力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市文物局、安阳文旅集团、殷都区政府、殷墟管委会、中国文字博物馆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1.加快建设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,推进洹河殷墟段综合提升改造。(市文物局、市文广体旅局、安阳文旅集团、殷都区政府、殷墟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2.持续优化殷墟博物馆新馆、中国文字博物馆展陈设计,高水平举办《汉字》巡展、国际汉字大会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市文物局,殷都区政府、殷墟管委会、中国文字博物馆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3.推进甲骨文“数字化回归”工程,建设甲骨文活化利用体验馆,推广甲骨文广播体操。(市文物局、市文广体旅局,殷都区政府、殷墟管委会、中国文字博物馆负责)

  54.加强殷墟王陵区、洹北商城等重要遗址考古发掘保护。(市文物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5.推出“红旗渠·太行山”大型实景演艺。(市文广体旅局,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6.建设数字红旗渠展馆。(市文广体旅局,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7.做好红旗渠遗址遗存保护,积极推动红旗渠列入全国水利遗产。(市文物局、市水利局,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58.完善殷墟甲骨文和红旗渠精神研学体系。(市文广体旅局负责)

  59.继续实施“迎客入安”,开拓国际客源市场,提升入安境外游客比例。(市文广体旅局负责)

  (九)丰富文旅业态。

  60.大力发展沉浸式体验式新文旅,构建“旅游+”“+旅游”全产业链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安阳文旅集团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61.持续提升“古城夜游”“洹河夜游”“点亮殷墟”吸引力,加快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安阳文旅集团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62.支持制作殷商文化主题动漫,培育壮大动漫产业。(市文广体旅局负责)

  63.发展全域全季低空旅游,创建全国知名的航空运动消费中心。(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、市文广体旅局按责任分工负责)

  64.办好第十六届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。(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负责)

  (十)优化文旅支撑。

  65.培育文旅旗舰劲旅,做大做强文旅集团,新增规上文创企业20家,打造一批精品文创产品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安阳文旅集团负责)

  66.创建高等级A级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。(市文广体旅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67.深化交旅融合,高标准建设旅游公路5条,打造“太行云天”一号旅游公路品牌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68.推动景区景点数字化智能化改造,建成智慧文旅云平台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安阳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69.新增“红旗渠人家”精品民宿35家。(市文广体旅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70.塑造“安阳味道”美食品牌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71.评选“金牌讲解员”,着力培育高素质讲解员队伍。(市文广体旅局负责)

  72.完善豫晋冀鲁四省八市文旅融合协作机制,持续加强文旅交流合作。(市文广体旅局负责)

  (十一)繁荣文化事业。

  73.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。(市政府各部门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74.高质量运营文体中心等大型公共场馆。(市文广体旅局负责)

  75.实施“非遗点亮计划”,建成非遗工坊15家。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,建设书香安阳。(市文广体旅局负责)

  76.抓好第四次文物普查。(市文物局牵头,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77.深化“一保一警一消防”制度,筑牢文物安全防线。(市文物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四、夯实农业农村基础,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

  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构建新型乡村体系,推动农业全面升级、农村全面进步、农民全面发展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十二)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。

  78.强化耕地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“三位一体”保护,坚决遏制“非农化”,有效治理“非粮化”,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,深化良种、良田、良法、良机、良制配套融合,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9万亩,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40万亩以上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79.开展优势领域育种攻关,推广农作物新品种5万亩。(市农科院、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80.开展老旧蔬菜棚室改造,新建一批植物工厂和现代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,瓜菜种植面积不低于130万亩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81.完善提升农田水利设施,加快建设红旗渠现代化灌区。(市水利局、市农业农村局,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十三)壮大优特农业产业规模。

  82.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,规上涉农企业达到115家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83.新增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家、示范家庭农场20家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84.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10个、知名农业品牌15个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85.规模养殖场达到1200家,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超过75%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86.发展农商直供、加工体验、中央厨房等新业态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87.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,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供应中心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十四)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。

  88.分类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,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,持续开展“双百”帮扶活动,深化“治理六乱、开展六清”,加快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89.推进西部山丘区城乡供水一体化。(市水利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90.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。(市交通运输局负责)

  91.创建省级乡村建设示范县1个、示范乡镇4个、示范村54个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92.加强传统村落保护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)

  93.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,为乡村振兴添活力、增动力。(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)

  (十五)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。

  94.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加强精准化监测,突出开发式帮扶,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,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。(市乡村振兴局负责)

  95.做足“土特产”文章,发展乡村富民产业,支持农户发展家庭经营项目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96.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,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)

  97.深化农村“三变改革”,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五、提升城市品质能级,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带动力

  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,加强“三级三类”国土空间规划,完善现代城镇体系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十六)做强中心城区。

  98.以产业高端化和功能现代化为重点,加快东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西部传统产业转型示范区、南部宝莲寺高端商务区、北部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发展,做大中心城区经济规模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99.支持高新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,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00.推动安阳县县城、汤阴县县城、北关区柏庄镇、殷都区水冶镇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01.深化与毗邻城市合作联动,加强跨区域交通对接、产业链接、功能衔接、生态共治,不断增强引领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十七)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。

  102.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,开展城市体检,加快城市更新,修复城市生态,提升城市功能。(市城市管理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03.完善嵌入式服务设施,打造高品质完整社区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04.再投放公共自行车5000辆。(安阳投资集团负责)

  105.新建公共充电桩1000个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)

  106.建成新时代共享职工之家10个。(市总工会负责)

  107.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,实施重点场所“瓶改管”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)

  108.加快推进市政污水处理一期工程。加强安阳古城护城河综合整治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)

  109.实施城中村地下水源置换,科学调整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。(市水利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生态环境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10.建成飞行营地公园。(市城市管理局,安阳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11.建设海绵型公园,完成西区截流渠等海绵型水系改造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)

  112.加快实施文峰大道跨京广铁路立交桥大修工程,全面建成安阳高铁交通枢纽工程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)

  113.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。抓好实景三维安阳建设。(市城市管理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十八)完善交通物流体系。

  114.开工建设内林高速西段。加快推进安罗高速、安新高速安阳段。建成沿太行高速安阳段。推动中华路北延、G107东移改线,抓好G230内黄段和G341林州段改建,完成安楚路提标改造,实现S302汤阴段改建工程路面竣工。(市交通运输局牵头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15.加快建设航空产业园区,积极发展航空货运。规范邮政快递管理。(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、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管委会、安阳市交通机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、市邮政管理局,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16.新增规上物流企业10家,力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货运吞吐量达到700万吨,努力建设全省枢纽经济先行区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邮政管理局负责)

  (十九)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。

  117.深入落实县域经济“三项改革”,构建以县城为枢纽、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18.强化“争星进位”,争创2个二星级、4个一星级开发区,力争开发区主导产业投资增速不低于30%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19.推动林州市、滑县向现代化中等城市迈进,支持内黄县接续打造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。(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0.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,深化小城镇综合治理,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城市管理局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六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,营造一流营商环境

  主动对接融入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,破解瓶颈制约,深化开放合作,构建现代化安阳建设的强劲动力体系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)提升对外开放水平。

  121.聚焦引进超50亿元、超10亿元项目,建立主导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数据库,强化市县协同,发挥商会协会作用,开展高频次高效率精准招商。聚焦京津冀、粤港澳、长三角等重点区域,精心举办安阳招商大会系列活动,组团参加高层次经贸活动。(市商务局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2.加密中欧班列、铁海联运班列开行频次。(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3.申建安阳保税物流中心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。(市商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4.加快建设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,争取设立安阳红旗渠机场临时口岸。(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管委会牵头,市发展改革委,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5.力争全年引进省外资金超过930亿元。(市商务局负责)

  (二十一)深化重点领域改革。

  126.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。(市财政局负责)

  127.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激励民营企业二次创业,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,做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8.评选“十强企业家”“十大功勋企业家”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29.抓好金融改革,引导金融机构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、先进制造、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,全年新增贷款380亿元以上。(市金融工作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0.统筹抓好财税、环保、医疗、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。(市财政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二)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

  131.以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为牵引,加快数据融通、流程重塑,努力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、办事流程最优化、办事材料最简化、办事成本最小化,最大限度利企便民。(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2.强化“万人助万企”包联服务,推动纾困帮扶向“双招双引”“六新突破”等专业化服务拓展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3.完善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政策“免申即享”机制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4.巩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5.持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治理。(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6.聚力打造“安阳最安心”营商服务品牌,争取营商环境评价获得全省优秀等次。(市发展改革委牵头,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七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,持续打造良好生态环境

  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强化生态空间体系建设,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安阳样板。(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三)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。

  137.全面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,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,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,调整优化产业、能源、交通运输结构,实施工业企业“清污”行动,做好协商减排、协商管控,深入治理移动源污染、扬尘污染、秸秆焚烧,严禁燃烧散煤,整治交通拥堵,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变好、位次前移。(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38.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,动态消除黑臭水体,确保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稳定达标。(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水利局负责)

  139.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,实施垃圾场综合整治,推动大宗固废处置利用,建设“无废城市”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40.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。(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四)加快生产方式绿色变革。

  141.开展传统产业全流程清洁化、循环化、低碳化改造,深化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,积极创建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42.开工建设红旗渠经开区铁路专用线,建成水冶南至安李铁路联络线。(市发展改革委,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43.引导绿色货运配送市场健康发展。(市交通运输局负责)

  144.深化同豫北碳中和战略研究院合作。(市科技局负责)

  145.加快建设“双碳”科创城标准化厂房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46.开发森林碳资产,打造全国碳汇交易示范项目。(市林业局负责)

  (二十五)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治理。

  147.统筹“五水综改”,深化“四水同治”,完善“河长+”工作机制,抓好安阳河、淇河水生态修复,强化漳河、卫河联防联动联治。(市水利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48.深入推进河湖“清四乱”,创建省级美丽幸福河湖。(市水利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49.全面加强湿地公园、森林公园、自然保护区监管,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。(市林业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50.建设国储林1万亩,森林抚育3.3万亩,创建森林乡村52个。(市林业局负责)

  八、统筹社会事业发展,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

  聚焦民生关切,办好十项重点民生实事,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。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六)促进就业创业。

  151.加强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.2万人。新增返乡创业1万人。推进“人人持证、技能河南”建设,新增技能人才7.5万人。深化根治欠薪专项行动,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,市教育局、市退役军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七)优先发展教育。

  152.推进集团化办学,更好集聚优质名校资源。加快置度小学等9所中小学校建设。实施“明眸皓齿强脊”健康筛查工程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。系统抓好校园安全。落实高等教育“三个调整优化”,实施高等院校新建扩建项目13个,争取设立安阳科技职业学院。(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驻安各高校,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八)建设健康安阳。

  153.加快推进人民医院重症救治中心、儿童医院、肿瘤医院新院区等16个项目。(市卫生健康委牵头,各相关医院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54.发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、市县医联体,支持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。(市卫生健康委负责)

  155.推动52个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改造,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,加快农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。(市卫生健康委牵头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56.持续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。(市医保局负责)

  157.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。(市卫生健康委牵头,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58.加快建设竞赛场馆,完善公共体育设施,积极筹备第十五届省运会和第九届省残运会。(市文广体旅局、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十九)强化社会保障。

  159.推动低保扩围增效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开展全民参保专项行动。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。(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民政局、市税务局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60.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,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。建成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示范站40个,新增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家。(市民政局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61.完善生育支持政策,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供给。(市卫生健康委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62.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覆盖面,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应补尽补。(市残联、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九、坚决守牢安全底线,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

  始终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,科学预判潜在风险,盯紧看牢最不放心的问题,扭住抓实最不托底的事情,全面构建安全保障体系。(市应急局、市财政局、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十)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。

  163.统筹扩大信贷投放与不良资产清收盘活,加强农信社改革化险,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,有效防范处置非法集资。(市金融工作局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64.加强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,清理拖欠企业账款,杜绝政府失信违约。(市财政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65.坚持防范在先、发现在早、处置在小,防止风险转化蔓延,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。(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十一)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。

  166.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河南省50条具体措施,扛牢拧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。(市应急局牵头,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67.开展安全生产固本强基行动,常态化抓好重点场所、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,推动电气焊“加芯赋码”、企业“三全管理”、高危行业安责险全覆盖,严格网格化管理,提升事前预防质效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(市应急局牵头,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十二)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。

  168.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,严密防范气象、洪水、地震、地质等重大灾害,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。(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水利局、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69.加快实施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。(市水利局及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70.完成崔家桥蓄滞洪区安全工程。(市水利局,安阳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71.开展“大起底、大排查、大整改、大提升”专项行动,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圆满收官。(市重建办牵头,各相关部门及相关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十三)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。

  172.聚焦构建治理有效、群众认可的社会支持体系,深化法治安阳、平安安阳建设,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“浦江经验”,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,扎实开展“三零”创建、“双提双知”,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,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。(市司法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信访局、市民政局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73.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,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。(市市场监管局负责)

  174.加强网络空间治理。(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75.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,严打严防各类突出违法犯罪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。(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76.加强国防建设、国防教育、国防动员、人民防空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,巩固军政军民团结,更好建设全国双拥模范城。(市国动办、市退役军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77.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促进民族团结、宗教和睦。(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)

  178.加强老区建设。(市发展改革委负责)

  179.支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科协、红十字会、慈善总会发展。(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180.扎实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。(市统计局负责)

  181.统筹抓好参事、史志、档案、社科、外事侨务、发展研究、援疆等工作。(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2024年3月7日